当前位置: 首页 > 学生管理 > 心理健康 > 正文

成长辅导室制度

日期:2014年12月26日 00:00  点击:
撰稿:  编审:  发布:

1.太阳集团3143学生成长辅导室工作职责

第一条 热爱成长辅导工作,认真学习成长辅导理论与技巧,不断提高辅导水平。

第二条 在辅导过程中营造温暖、安全、接纳的氛围,与学生建立平等友好的关系,为不同学生提供适宜而有效的辅导。

第三条 严格恪守保密原则,确保所有的辅导记录仅保存在成长

辅导室,无关人员不得翻阅。

第四条 初次辅导时,有义务告知学生成长辅导的特点、保密原则等,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机会询问并给予及时回复。

第五条 成长辅导员在进行辅导工作中不得随意中断工作。

第六条 任何时候学生都有权终止辅导或更换成长辅导员。

第七条 对有自杀念头或动机的学生,必须及时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。

第八条 积极参加案例讨论和成长辅导督导活动,提高辅导效果。

第九条 成长辅导员自身有情感冲突和情绪问题时,必须暂时停止上岗。

第十条 工作细致认真,辅导结束后及时做好辅导记录。

太阳集团3143

学生成长辅导室

版权所有 太阳集团3143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: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邮编 410205
湘ICP备05000548号 湘教QS1-200505-000191